2017年,28365365tw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围绕我市农业农村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委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2017年我委按照《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六盘水编办发〔2017〕26号)要求,市农委对2017年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情况如下:
市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1、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单位培训资格许可;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审查;3、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4、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5、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批准。其中:“4、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5、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批准”是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下放至市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2、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并发布权责清单,将我委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厘清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并由行政审批服务科根据机构、体制、职能的改变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7年我委的5个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全流程办理。
(二)突出重点,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贯彻执行六盘水府发〔2014〕6号和六盘水〔2014〕18号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法制监督,我委印发了《28365365tw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委制定了《28365365tw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等三个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在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四)强化执法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所有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全委共23人持有执法证。
2、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标准。我委按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识标志应用规范》制作了标识标志、规章制度和处罚流程图,在办公楼大厅和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在我委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并接受监督。
3、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在春耕生产大忙时节,各地结合当前农资使用特点,联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打假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侵犯知识产权行动、执法巡查整治。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241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2万份,整顿农资市场642个次,检查农资企业138个次,我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21件,结案14件,合计收缴罚没款2.8万元。对结案的案件信息全部按时进行了公开。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市农业部门在3月中旬至4月深入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明白纸、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及涉农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现场咨询培训活动。指导农户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使用农资时要科学规范,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全市共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促发展保安全”宣传活动38场,参加咨询农业科技人员300余人次,接受咨询群众1.075万人。发放《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名单》、《购买种子应注意的问题》、《选购和使用农资注意事项》、《农产品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和标语70条,组织展卖放心农资1.396万公斤。三是推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大力支持诚信企业到乡镇设立农资经营网点,努力提高优质农资在农资市场的覆盖面。通过开展放心农资宣传活动,有效的提高了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了农技服务部门和农资经营者为民服务意识,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六)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贯彻实施《贵州省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登记、批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越级上访的信访材料转交下级农业部门办理;同事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017年共受理信访案件6宗,1件还在办理中,其余5件案件均已全部办结。
2、依法调处涉农民事纠纷。我委坚持行政执法与民事调处并重,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及时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着力构建市、县、镇、村联动的涉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理有关农村“三变”信访事项。
3、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我委实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法制审查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法制监督贯穿行政执法过程。对各县区农业部门行政处罚疑难案件提出办理建议,每年对各县区农业部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优秀的案卷推荐至省农委参与优秀案卷评查。
2017年我委没有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举办廉政教育及保密教育专题讲座。按照市政府要求,每季度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涉及本行业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八)、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
1、印发《28365365tw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农业法制监督、审批制度改革、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任务要求。
2、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将执法和执法监督分离,将法制工作职能落实到位。我委坚持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法制审查、大案要案集体讨论制度,至今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六盘水分所杜华律师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专业律师参与讨论,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
二、存在问题
2017年,我委在推进全市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制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委现有的制度仍不够健全;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并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任务依然艰巨;三是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专家咨询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到位,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有待提升和改善。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应诉等制度。
(二)进一步落实职责法定化,加强后续监管。一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以监管取代审批的政府管理模式,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降低管理风险;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四)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有序推进“七五”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全委领导干部守法用法能力;持续开展专业性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