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志刚书记“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重要指示精神,六枝特区农业局牢牢把握好产业发展“八要素”(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接、基层党建),确保推动产业结构调出高效、调出市场、调出效益。
一、认真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增强实施产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刻。我们广大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信心和决心不够坚定,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产业革命理解和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在转变思想观念、转变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作风上来一场革命,而是存在畏难情绪、抵触心理等,个别乡(镇、社区)、村重视力度不够,抓产业人员少,“八要素”工作开展不规范。二是产业选择不精准。调结构实施了水果、刺梨等见效慢的产业,有存量替代增量的情况;产业发展不平衡,东大西小、南强北弱的局面仍然没有改变;集中规模连片基地少,结构调整成效不明显。三是培训指导不到位。未有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指导督查不具体、不全面,技术服务深入不够,新兴产业技术力量缺乏,乡村对产业“八要素”理解不到位。四是经济组织带动力不强。农业企业实力弱,体量小;村级虽然都建立了专业合作社,但是不少处于空壳,没有实施项目,没有产业带动;合作社未实现贫困户全覆盖。五是利益联结不聚焦。存在小项目大覆盖的情况,导致部分贫困户每年通过产业扶贫收益低,带动脱贫成效不明显。六是产销对接困难多、风险大。缺乏销售市场的预测评价,产业风险、市场风险控制能力弱,滞销、低价、卖难问题突出,外销渠道少,需要拓展销售空间,扩大销售市场。
二、牢牢把握“八要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我们将紧紧围绕产业革命“八要素”和“五个到村到户到人”要求,以“五步工作法”为抓手,全面落实“五先五后”攻坚法,聚焦问题找差距、补短板,深入开展农业产业脱贫攻坚专项整治,着力在产业选择、指导服务、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上下功夫,确保产业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生产、技术、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加强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或成立以某种农产品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集中连片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科技含量,优化农产品品种,以满足大批量、多种、高质量的采购需求。
(二)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构建产销直销渠道
通过社会化运作,引进和培育1至2家直接联通合作社、农户生产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采购配送实体企业,专门定向对接特区范围内合作社、农户生产和市场需求,进行定向签约采购配送。从田间到餐桌只允许有一次采购配送流通环节,支持采购配送实体企业跨区域签约定向采购配送,做大做强采购配送规模,摊薄采购配送成本。
(三)加大对贫困村的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注入产业扶贫资金或合作社启动资金,削除我区的空壳合作社,保障100%的贫困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快速实现产销对接信息化
一是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生产情况和市场需求状况的调查力度,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制定合理的计划,鼓励适度规模经营,避免盲目扩大或缩小种养规模;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及时对市场供求信息等进行收集、统计和公布,帮助农产品生产者寻找销售渠道。二是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洽谈、订货和交易等,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远程销售还可以缓解农产品结构性、区域性不平衡问题。三是强化数据库的建议,紧紧依靠电商云,科学研判,科学决策,科学布置,有序推进农产品生产、深加工、集配销售。
(五)推动宣传教育培训,加大产销对接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技术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主要包括扶持农业生产的温室等设施建设,以延长农产品的供应时间;扶持参与产销对接的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的物流配送中心、冷链系统等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效率提高;扶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质量检测系统等,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扶持的手段主要为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等。二是对农产品产销对接主体经营上给予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贯彻实施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的政策,解决合作社开具免税发票等具体问题;对农业生产融资提供担保,以吸引更多社会投资;提供土地审批、用水和用电的优惠政策等,为农业生产和流通提供便利。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在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惠家政策的同时,加大农户的培训,及时调整观念,尽快融入新时代创新氛围,打破传统农业模式,引入台湾山地农产业发展新理念,结合特区实际,发展特区山地特色产业,有序推进“黔货出山”产业链。
(六)建立产销定向关系。
根据区直各部门联系贫困村情况,与我区130个贫困村含9个深度贫困村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关系。区直各部门与贫困村签订采购协议。实行公立学校(幼儿园)、公立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常用农产品签约定向贫困村采购,重点签约定向深度贫困村采购。(三)联动贫困人口参与。要以贫困农户参与生产销售、分享产业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贫困户创造价值),积极引入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具有市场销售优势、愿意让利联动贫困户参与的外地企业或龙头企业,广泛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组织模式,联动贫困人口参与,根据常用农产品需求定向生产,原则上要尽量让生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政策兜底贫困户)参与,优先让贫困群众以资金、土地、劳务等要素入股,成为产业股东,按股分享产业红利,帮助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家家参与生产、户户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