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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植保站联合盘州市植保植检站对新申请的农药经营户依法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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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了新“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7月3日-4日,市农委植保站联合盘州市植保植检站对新申请的农药经营户依法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资格审查。对申请者身份的真实性、是否具有从业限制、条例第63条禁业规定等并对书面材料和现场进行了核查。

由于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由省植保站直接审批,为避免农药经营户准备的资料不完善造成多次修改反复送审,我站通知各县区植保植检站对申请者准备的资料进行初审,中心城区附近的申请者直接将资料送我站初审,初审通过的才建议送省站终审。在此次资格审查的过程中了解到盘州市保田镇以种植小黄姜为主,农户除草剂用量较大,我科学安全使用除草剂,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我站联合盘州市植保植检站、盘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对保田镇辖区内除草剂进行了抽样检测,现场抽样、现场封样后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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